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揭阳市德贤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执业许可的批复
粤财揭函 ( 2022 ) 2 号
揭阳市德贤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:
根据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觉得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270 号), 受广东省财政厅委托, 揭阳市财政局对你所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。根据《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 97 号) 的有关规定, 经审核,相关情况符合法定条件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事务所名称: 揭阳市德贤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,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制。
二、揭阳市德贤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合伙人为翁镇林( 注册会计师证书 编号: 44110008 0009 )、 李素琼( 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: 441100020003 )。
三、揭阳市德贤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首席合伙人为翁镇林。
四、揭阳市德贤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 )的业务范围是 :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, 出具审计报告; 验证企业资本 , 出具验资报告; 办理企业合并、分立、清算事宜中的 审计业务 , 出具有关的报告; 法律 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; 承办会计咨询 、会计服务业务。
五、 请你所接本批复文件后, 按财政部令 第 97 号规定办理有关手续。
委托单位:广东省财政厅
2022年7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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